此前的5月10日,江苏证监局向大华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。决定书中提到,大华所在对上市公司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金通灵”)2017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,未勤勉尽责,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该局决定:责令大华所改正,没收业务收入688.68万元,处以3443.4万元罚款,并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。